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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這段時間我每天都能認真聽講,按時完成作業,沒有和同學鬧過矛盾,學習成績進入了班級前十名。感謝檢察院沒有起訴我,給了我一次重進校園的機會。”這是被不起訴未成年人楊陽(化名)11月25日寫給正陽縣檢察院未檢辦的思想彙報材料。
  今年8月26日,16周歲的楊陽伙同小強等6名未成年人,因看不慣小剛(未成年人)時尚的髮型而對其進行毆打,並用磚頭、木棍將其電動自行車砸毀,造成了小剛背部、面部受傷,後經鑒定為輕微傷。當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,對楊陽刑事拘留。
  9月5日,公安機關提請正陽縣檢察院批准逮捕楊陽,該院經審查作出不批捕決定,楊陽被取保候審。案件偵查終結後移送該院審查起訴,辦案檢察官袁子靖認真審查了案卷,多次到楊陽所在學校、村莊調查走訪,瞭解到楊陽本來是個品學兼優的孩子,半年前他的父親突遭車禍身亡,身患重病的母親因承受不了打擊不久也離世。
  父母去世後,伯父、伯母對楊陽疏於管教,楊陽經常與一些學習不好的學生一起逃學,到網吧打游戲,逐漸變成了性格孤僻、脾氣暴躁、學習成績不斷下滑的“問題少年”,最終觸犯了法律。
  鑒於楊陽案發是臨時起意,案發後真心認罪、悔罪,袁子靖建議對他作附條件不起訴處理,遂向未檢辦提出建議。“如果簡單地將案件起訴至法院,雖然沒有什麼錯誤,但楊陽接受審判的經歷會在其心理上留下永遠抹不掉的陰影,甚至會影響到他的一生。”科室討論時袁子靖說。
  最終,公訴科決定建議對楊陽作附條件不起訴處理,並層報至檢察長劉冰,得到認可。正陽縣檢察院隨後對楊陽依法作出了附條件不起訴處理決定。袁子靖向楊陽宣佈不起訴決定後,反覆叮囑他考察期限為6個月,在此期間要正常上下學,不能進出網吧等娛樂場所,每月要向檢察院提交書面思想彙報,檢察官會定期到楊陽家和所在學校,瞭解其生活、學習情況等。
  “上次我到楊陽的學校瞭解情況,正好是期中考試之後,楊陽的班主任高興地告訴我楊陽考了班級第四名。”袁子靖介紹,通過走訪瞭解到楊陽再沒有曠過課,學習努力,與同學關係融洽,變成了一個上進的孩子。
  為有效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,今年以來,正陽縣檢察院從各部門挑選了10名業務骨幹擔任縣城中小學校法制副校長。該院規定,每個法制副校長每學期至少開展1次送法進校園活動,教育引導學生遵紀守法。同時,該院還對校園周邊環境進行專項調研,有針對性地制發了6份檢察建議,建議公安、工商、文化等職能部門對網吧、游戲廳、KTV等娛樂場所加強管理,為未成年人的成長營造了良好的環境。  (原標題:不給孩子留下陰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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